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4〕9号)、《上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员由单位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单位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录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3. 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发挥和规范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并提高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及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4.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方式
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1. 复试分数线
学院在不低于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报考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精准划定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